不欠税,为什么还是收到2500加元罚单?
- robertaccounting
- 3天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16小时前
不欠税,为什么还是收到2500加元罚单?
一个问题
按时报了个人所得税,没漏报收入,也不欠CRA一分钱,会不会因为另一张表迟交而被罚2500加元?Anthony Catino和Cindy Hovington的经历给出了答案:会。

一个真实故事
两人按时提交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但没有随税表一起交T1135境外资产申报表,直到当年12月才补交,距截止日期已过去约8个月。CRA分别对两人开出2500加元罚款并加收利息。
他们申请豁免被拒后,把案件带到联邦法院。理由有两个:一是上一年度税务调整尚未完成,影响了RRSP扣除额计算,让报税情况变得不确定;二是他们曾致电CRA,接线员告诉他们,如果不欠税,晚交不会有罚款。
一个法律争议
法院最后维持了CRA的决定,罚款没有被撤销。
法院指出,T1135是一项独立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信息申报义务,不是因为欠税才需要交,也不因为个人税表按时提交就自动完成。只要达到申报门槛(一年中任何时点持有的指定境外财产成本合计超过10万加元),就需要按时提交,与是否欠税无关。
至于那通电话,法院认为纳税人不能只依赖一次口头答复,就认定自己不需要履行一项明确的法定义务。接线员当时很可能回答的是个人所得税本身晚交是否罚款这个较窄的问题,而不是T1135的独立罚款规则。这中间的理解偏差,代价是2500加元。
法院还强调,疏忽、不知情、误解规定,通常不属于"纳税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不足以支持罚款豁免。
为什么今天还值得看
T1135是一项信息申报,不是税务申报,欠不欠税是另一回事——这一点很多纳税人至今仍会搞混。一般情况下,T1135迟交按每天25加元计算,最高2500加元,特定情形下可能更高。个人税表按时提交,不代表所有申报义务都已完成。
容易踩坑的情况其实很常见:新移民保留了原居住国的账户、海外持有出租房、继承境外资产没意识到要报、夫妻双方都以为对方会处理。这些人往往不是资产复杂,而是太晚开始整理资料。
Catino和Hovington的经历提醒的是,与其等罚单来了再解释"以为不用交",不如每年报税前单独问自己一次:今年任何时候,是否持有过成本合计超过10万加元的指定境外财产?如果答案可能是"是",就该把T1135当成一个单独项目提前处理,而不是等个人税表快做完才想起来。




留言